12月29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会议,传达部署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兑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通知的有关精神。调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2004年12月31日前即可兑现到个人。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兑现,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从2004年7月1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4年7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范围一是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二是2003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退休待遇已按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规定,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范围的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的人员)。三是2003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的退休人员。四是2003年12月31日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调整的标准,一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二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含老解放区解放后至建国前被招收录用的人员)至199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3元。三是1994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四是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超在会上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细心操作,以严、精、细、实的工作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把好事做实、做细、做好,确保调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12月31日前兑现到个人。 凯 文